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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乡村男孩 发表于 2007-12-3 14:56:58
全国土地被划分为四大类,传统行政区划界限被打破

  本报讯记者蒋铮报道: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全国主体功能区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国土地将被划分为“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  

所谓“全国主体功能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全国国土空间最新布局办法,它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的基本依据。

  四大类功能主体区中的“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按照这一规划标准,全国传统行政区划界限将被打破,包括各类政策以及考核模式等都将以功能区为单位。

Re:“优先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countryboy发表评论于2007-12-3 15:00:53

据新华社电“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首次将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四大主体功能区的明确提出,预示着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

  长三角属优化开发区域

  “要想继续成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长三角下一步必须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下大力气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俞国生代表说,“而这正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优化开发区域的发展要求。”

  “优先开发区域必须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十一五期间中国仍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但是,保有18亿亩耕地的约束性指标绝对不许突破。对优化开发区域,我们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中国是一条巨龙,优化开发区域就是龙头,重点开发区域则是龙的躯干。如何想法设法让龙头昂得更高,躯干变得更强壮,这就是上述两个区域的发展方向。”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说。

  政绩考评更有针对性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对四大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在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与之对应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也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对优先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展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发展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重点开发区域的基本特征及分类政策重点

countryboy发表评论于2007-12-3 15:01:46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从这一概念出发,进一步深入分析重点开发区域的基本特征,并明确针对重点开发区域的分类政策体系重点。

  一、重点开发区域的基本特征

  1.我国经济开发潜力较大的区域

  在我国长期的国土开发过程中,重点开发区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这些区域多位于我国重要的交通沿线,是区域范围内重要的交通枢纽;具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农业资源,资源支撑能力较强;劳动力资源丰富,科技教育相对发达,人力资本优势显著;产业发展已形成较强的基础;国土开发尚有较大空间,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家空间开发战略的调整,重点开发区域将成为继优化开发区域之后,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区域。

  2.基础设施和创业环境亟待改善的区域

  目前重点开发区域还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间缺乏高速公路连接、交通运输体系不完善、信息网络尚未完全连通、信息资源缺乏平台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要素流动不畅、政策不到位、市场秩序不规范等方面,还难以满足吸纳产业转移、引进高科技人才、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城市聚集能力的需要,对壮大重点开发区域的经济规模、提高产业配套能力,仍有较大的制约,要使重点开发区域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区域,必须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得到进一步改善。

  3.经济规模将要进一步壮大的区域

  总体上看,重点开发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优化开发区域低,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较高,第二产业主要以传统制造业为主,高技术产业发展滞后,低端服务业占据主要地位,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较弱。重点开发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强,缺乏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核心城市,对于整合区域资源、带动区域发展还难以发挥积极的作用。随着优化开发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重点开发区域将成为继优化开发区域之后新的经济增长重心,其经济规模随着各项开发条件的改善和产业的不断聚集将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为支撑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诚然,重点开发区域在注重经济规模扩大的同时,也要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4.承接我国产业与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

  为实现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和国土空间结构的优化,国家必须选择一些新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来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以及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开发区域,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不断演进,这些区域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地区,但资源环境对这些区域的约束也越来越严重,许多不适宜在优化开发区域布局的产业将要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同时,长期以来,我国许多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区域还聚集了大量的人口,随着国家对这些区域实行禁止或限制开发,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政策和手段,将促进这些区域的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

我国重点开发区域的基本特征及分类政策重点

countryboy发表评论于2007-12-3 15:02:32
二、重点开发区域政策导向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对关系到重点开发区域的重大对外通道、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在立项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继续以专项拨款和基础设施定额补贴以及国家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等方式支持重点开发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规模。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证券、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为资本供求者提供多种可能的选择机会。在加强城市政府信用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适时允许城市地方政府发债,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省级政府财政补助金,用于高速公路、机场、城市供水、排污等建设的补助。

  2.有针对性地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给

  按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的政策方向,对重点开发区域扩大建设用地供给必须要明确其主攻方向,首先要优先保障以下方面的用地:一是建设用地指标的扩大应保证在工业园区内的项目布局,这是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的根本;二是要满足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如与当地产业发展有紧密联系,是弥补产业链环节中产业缺失的项目,有助于促进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项目,能吸纳较多就业的产业项目,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的产业项目;三是保证优化开发区域转移来的重要产业配套项目。其次,对于国家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布局项目的控制性工程,经报批程序后,可以先行用地。对于重要的产业项目,可以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再次,要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增加建设用地和耕地的供应潜力。采取耕地异地置换、耕地指标异地转让等方式,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相对稳定。第四,为了吸引优化开发区域的企业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国家应针对鼓励转移的产业项目,出台在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及相关配套能力建设

  重大项目的布局不仅是实现国家长远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手段,也能够有效地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带动区域产业链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在重点开发区域开发过程中,应根据重点开发区域的优势,将适合在该区域发展,并对区域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优先在这类区域布局,并在项目审批、备案、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围绕主导产业,促进具有产业链紧密关系的各类行业及企业在地域的相对集中,制定重点开发区域鼓励产业进入的导向目录。加大国家对重点开发区域科技创新投入的支持力度,鼓励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提高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加大对区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与重大产业项目关联性强的产业。

  4.鼓励人口在重点开发区域聚居

  为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重点开发区域定居落户,并提高城市人口管理的效率,应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如对于已经购买或租赁一定面积的标准住房,在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在城市居住或工作,在当地申报纳税等人口应认定为当地居民,给予落户。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为外来人口提供与当地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国家根据各城市的发展情况,在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中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的需要。要深化城市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加大对流动人口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生活设施的投入。采取政府支持、社会承办、企业参与的方式,鼓励和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的适岗和创业培训,满足岗位需要,创造岗位就业。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享有基本的受教育权利。加大政府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发展社会廉租房服务业,鼓励企业提供职工住房福利。

  5.加强对重点开发区域的规划

  重点开发区域由于具有较丰富的资源和进一步开发的潜力,是未来我国继优化开发区域之后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与人口的集聚区域,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这种类型的区域往往有借国家重点开发之际搞大规模开发的冲动,搞不好就会产生一系列难以挽回的问题,造成诸如环境破坏、资源不合理利用,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等等影响区域长远发展的问题。为避免对重点开发区域的不合理开发,对该类区域编制开发规划比起优化开发区域更为重要,因为优化开发区域的开发基本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而重点开发区域不管是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还是重大产业项目的布局,都还有很大的建设、布局空间,为了防止出现不合理的开发,必须在确定重点开发区域之后,加强对这类区域的规划编制,从宏观上总体把握每个重点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生产力布局构架、重大产业布局、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使其在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实力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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