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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其师才能信其道”(转载)

新课程教研 发表于 2006-11-4 17:24:05
   读完《中国教育报》9月26日“校长实务”版陈卫华校长的《我的老师我选择》一文,感到耳目一新,由此引发了我对教育更深层次的思考:如果我是学生,我会感到幸福;如果我是家长,我会感到荣幸;如果我是教师,我可能会有很大压力,但是我会变压力为动力,更快地提升自己。
  由于应试教育观念和实践的深远影响,多年来,学校教育对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不够,对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关注不够,给学生的自主空间太小,影响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让学生选择老师,是一种着眼于学生发展的积极探索,是一个大胆的做法。“亲其师信其道”,这种做法会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更加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我想,如果一名学生能跟着自己喜欢的老师学习,一定会很幸福。
  我国有着良好的家教传统,特别在当前社会竞争的压力下,家长更是“望子成龙”。拥有选择教师的权力,是家长没想到的,也是家长盼望已久的。这种做法可以达到四个效果:
  一是能为家长提供更好的服务。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圣地,是为家长培养孩子的地方。我们有责任为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家长择师的权力就是这种服务意识的体现。二是更能体现对家长的公平性。虽然我们原来没有给家长选择教师的权力,但由于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很难避免个别家长通过关系择师,与其照顾这些特殊关系,不如给全体家长这种权力,这更能体现公平原则。三是促进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让家长选择教师,家长就会用心地听老师的基本情况介绍、今后工作打算和才艺展示,这本身就是学习。同时,正是因为关注,所以老师讲得好不好,理念先进不先进,教学方法科学不科学,家长都会细细“考究”。而这个过程就是家长学习的过程,会有力促进家长素质的提升。家长素质的提升,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四是更能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力。给家长择师的权力,能引导家长关心学校、了解学校,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家长赢得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从而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进步。
  诚然,允许学生和家长择师,对教师会有很大的压力。但是,促进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我们总要想办法达到这个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教师都会有压力,只不过这种方法对教师的压力更大而已。我们应该引导教师正确认识这种压力,认识到压力与机遇并存,变压力为动力,从而更好地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我的老师我选择”,可能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经过风雨的洗礼和实践的验证。但是,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只要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就值得一试。并且应该把这种尝试深入下去,扩展开来。不仅允许学生和家长择师,还可以允许学生选择不同的课程资源,允许学生选择班干部的“职位”,允许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作业难度和类型,允许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总之,要造就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校园,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督导室 曹秀华 《中国教育报》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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