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苑杂谈]落实《规范》需要明确的若干具体问题
推进素质教育落实《规范》需要明确的若干具体问题
一是调整作息时间。各地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施行)》要求,抓紧调整作息时间。原则上作息时间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各设区的市可以在市区范围内统一作息时间。各地可以有两周时间的调整期,从今天起两周之后全省各级中小学都要按照新的作息时间表实施教学行为。无论怎么调整,都要综合考虑《规范》关于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作业量和节假日等各方面的规定,不能突破《规范》。有的地方反映全省由于东西跨度较大,可否允许提前上课。我们也对此进行了研究,既然是对全省的统一要求,为维护《规范》的严肃性,暂不考虑提前上课问题,也不安排夏冬两种作息时间,待以后全省整个中小学素质教育形势完全走上正轨之后再作调整。
二是规范双休日。规范明确指出,双休日不上课。全省中小学生双休日一律不组织上课。这里所说的上课,是指学校集体组织的集体授课和学校统一组织的自习。双休日除了部分老师按照规定值班以外,教师不再上班。双休日不上课并不意味着学校必须关门,学生必须回家。双休日不上课只是规定了不集体上课,这两天时间属于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寄宿制的学校何时安排学生回家,可以由学校统筹考虑做出安排,但是绝对不能强令学生回家。双休日,学校的教学资源如图书馆、体育馆、有条件的实验室都应当向学生开放,供学生组织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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