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竭”一词原指耗竭、燃尽。这里用来特指从事助人职业的工作者由于工作所要求的持续情感付出,由于在与他人相互作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冲突而引起的挫折感的加剧,而最终导致在情感、行为方面的身心耗竭状态。
我是一名初中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从教数年,深感教师的尴尬处境。
依法执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无可厚非,我坚决反对教师对学生野蛮的体罚和刻薄的羞辱。但现在的教育谈“罚”色变。爱心教育是必要的,赞扬鼓励是提倡的,但要不要有适宜的惩罚措施呢?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有规定吗?学生不交作业、上课讲话、迟到旷课等是常见的,当其屡教不改、死不认错时,教师应予以怎样的惩罚?几乎所有的惩罚措施(如拧耳朵、罚站、罚写作业等)都属于体罚,都是违法的。怎样规范惩罚?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规定。我听说国外有的学校在学生入校前同家长签合同,学生如违纪,家长按约定交纳相应罚款,以此约束学生。当然,这肯定在我国是行不通的,学校没有罚款的权力。《义务教育法》中对学生的最基本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但没有惩罚措施。从来没有学生因违反《义务教育法》而受法律处罚的。义务教育只是教师的义务。那么,中国的义务教育靠什么来约束学生呢?难道仅仅靠所谓的提高教师的管理艺术和人格魅力吗?
教一百个好学生出不了名,被一个学生一告顿时“名扬天下”。近年来,各路媒体对教师违法事件极其敏感,奔走相告,学生及家长动不动以“我要告你”相威胁,教师们闻之胆战心惊,教育教学工作如履薄冰。呜呼哀哉!教师如过街老鼠,打声一片(有大眼睛蜻蜓《是“一些人不配作老师”,还是“一些老师不配作人”》为证)。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是非常琐碎、非常辛苦的。哪个行业没有蛀虫?我相信我国绝大多数的教师是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但不知能维持多久。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我以前奉为信条,并以此自勉。当从学生和家长口中听到,我感到莫名的恐惧和压力。原来不学无术、甚至危害社会的人都是我们这帮愚师“制造”的。教师文弱的肩膀扛不起太重的责任。教师会生病、会有烦恼、会有一些缺点、有时也会犯错。教师是人,不是神。
有时想想越认真、越严厉的教师越容易违法。因为:即使最轻微的体罚也会有意外,批评也会造成学生因想不开而轻生或离家出走。我也很认真,不知道哪一天会不会┄┄唉!难道教师对犯错的学生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吗?
以前是想当班主任的教师要向学校递交申请书,而今是学校领导做思想工作劝教师担任班主任。不是不愿奉献,而是源于“心理枯竭”。悲哉!教师的地位不再让人尊敬,教师的工作不再令人认可。教师的枯竭,势必导致教育的滑坡,教育的滑坡,势必造成民族的衰亡。
教师的尴尬,教师的枯竭,谁之过???
教师的尴尬与教师的枯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