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非法携带、 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 事处罚的; (三)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四)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
3、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四)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六)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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