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
1、简述秦始皇兼并六国、建立中央专制集权国家的主要史实.
2、评价秦始皇的历史功过。
★能力目标:
1、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建立知识结构的能力。
2、通过学习培养学生正确的读图、识图的能力。
3、通过学习使学生能辨证的评价秦始皇。
★情感目标:
1、通过学习秦始皇的成长经历,对青年学生进行励志教育。
2、通过学习秦始皇创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制度延续至今,对学生进行创新教育。
★教学重点:秦始皇巩固统一的措施;评价秦始皇的历史功过。
★教学难点:评价秦始皇的历史功过。
★课型:新授课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 组织教学:
● 导入新课:
展示秦始皇图片及李白的诗: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李白
采用谈话法自然引入课题《“千古一帝”秦始皇》。
● 讲授新课:
一、秦统一的条件
设问:战国时期,七雄并立,偏居关中的秦国为什么能够完成统一的重任?
引导学生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原因。
客观原因:
1、割据混战,战乱频繁,人民渴望统一。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民族融合,已出现了统一的趋势。
2、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大增,为兼并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观原因:
3、秦王嬴政锐意进取、励精图治,善于发现人才,广泛招募各国精英。
二、秦统一的进程
公元前230年——前221年,嬴政运筹帷幄,挥师东进,相继兼并韩、赵、魏、燕、楚、齐六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
(识图,观察六国的位置,头脑中建立起空间概念。)
过渡:面对如此辽阔的疆域,如何管理?为此,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三、秦巩固统一的措施
1、政治上:创立皇帝制度;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建立郡县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
▲ 皇帝制度的特点:皇权独尊;皇帝至上;皇位世袭。
▲ 三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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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职权范围 |
任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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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 |
丞相 |
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
“贤”“能”
由皇帝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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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大夫 |
负责监察百官,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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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 |
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
▲ 三公九卿制的特点:
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决断权集中在皇帝手中。
▲ 历史作用:
秦代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封建统一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对于巩固统一、加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 概念: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
专制主义: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至行使军权、政权、财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中,全国军政财大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绝对服从中央。
2、经济上:
(1)“使黔首自实田”,按亩征税,使土地私有制合法化,允许买卖和转让;鼓励耕织,奖励移民垦荒。
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农业、手工业、小农经济和新兴地主经济的发展。
(2)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
原因:秦统一前,各国货币、计量单位不一致,不便于商品交换和赋税征收。
作用:密切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促进了商品生产;有利于加强国家统一。
3、军事上:
(1)北击匈奴,修筑万里长城。
作用:抵御了匈奴的袭扰,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2)南征岭南,设桂林、象郡、南海三郡; 开凿灵渠,沟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
作用:促进了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和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至此,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疆域初步奠定。
4、交通上:
(1)开凿“五尺道”,打通西南夷。
作用:促进了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初步奠定了统一的多民族疆域。
(2)修筑弛道、直道,建立水陆交通网络,统一车辆形制。
作用:有利于政令、调遣军队,促进了全国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5、文化上:统一文字,焚书坑儒。(小篆——隶书)
作用:有利于推行政令、发展经济和文化认同,有利于文化教育的发展和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6、法律上:制定细密、严酷的法律。(《秦律》)
作用: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过渡:秦始皇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是古代杰出的政治家。但是,其措施中的暴政却最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三、暴政
1、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
2、征调太急,赋敛过重,刑罚严酷,大兴土木,百姓负担沉重。
四、秦朝灭亡的原因:
1、秦始皇实行暴政,对于秦朝的迅速灭亡难辞其咎;
2、秦二世倒行逆施,导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是秦亡的重要原因;
3、秦末农民起义的打击是直接原因。
五、探究活动:
在一堂历史活动课上,某历史老师组织学生搞了一个“历史法庭”的答辩活动:
秦始皇被秦朝人民告上了法庭。请你结合所学知识为被告秦始皇写一份辩词或为原告秦朝人民写一份诉状。
原告:秦朝人民大众
被告:秦始皇
原告陈辞:你不体恤人民,是一个暴君。
被告辩护:朕德高三皇,功盖五帝。
当事人双方首先展开针锋相对的较量,皆能自圆其说,大法官难以定夺,现请各位律师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要求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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