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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定位

weizi 发表于 2007-6-5 8:35:00

      确立教学目标是备课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目标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备课的质量和教学的有效性。而目标的确定要注意用联系的眼光、系统的观念,站到哲学的高度去定位,否则就是片面地、狭隘的、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下面是有着40年教龄的优秀语文教师孙剑蓉的阐述:

       要解决“备课”、“上课”两张皮的问题,备课的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教师对教材的钻研、思考,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及手段已达到好的效果。作为语文教师,首先应整体把握小学阶段语文教学的总目标和低中高段的各段目标,备课才能有的放矢。

       把握了总目标和各年级的目标,教学低段时的备课可“高瞻远瞩”,中段的备课应“瞻前顾后”,而高段备课在冲向总目标的同时能“居高临下”,这样,备课就能做到注意各年段之间的有机衔接,避免“各自为阵”的盲目性。如果把总目标和各年段目标(以及各单元目标)看作几个不同的“面”,那每篇课文的备课就成为无数的“点”,备课时的“点面结合”,就能达到实用、高效。而碑刻究竟用小组集体备课的方式,还是用打印、手写等方式,我认为都必须是钻研教材作为前提的,不能只能看教案的“工整、详略”。

       孙老师提出的“高瞻远瞩、瞻前顾后、居高临下、点面结合”,我想它应该适用于任何一门课,因为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每个年段的老师就好比接力队员,要互相合作,力往一处使,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才能取得更好成绩。没有点就没有面,没有面点就失去了意义。

       关于目标的定位,我还想谈一点感受。目标的陈述方式有两种:一类是采用结果性目标方式,如“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应用”等可测量可评价的行为动词。另一类是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方式,比如“经历、感受、体会、探索、形成”等体验性、过程性行为动词。美国心理学家马杰提出,教学目标应包括三个基本要素:行为、条件和标准。后来,在教学实践中又感到还需要补充教学对象,这样教学目标就更加明确,形成了ABCD法。ABCD法包括四个要素:行为主体(Audience,指学生)、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表现程度(Degree),简称ABCD型。有了这些理论,我才知道平时常用的一些目标叙述根本就是不符合要求的,比如“培养学生......”、“使学生......”、“提高学生......”、“对学生进行......教育”等等,因为这些叙述中的行为主体不是学生而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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