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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人眼睛的弹簧秤——兼续《惊人出汗的公式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骗人眼睛的弹簧秤——兼续《惊人出汗的公式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一、例题:在理想定滑轮(一切阻力、绳子重量都没有)的两端各悬挂m1和m2两个物体,它们的质量各是10kg、8kg,求释放物体后的加速度和对绳子的拉力。

解:根据阿特武德机原理推导公式得:a = (m1- m2)g/(m1+m2)=(10 8) g/(10+8)=2g/18=1g/9,对绳子的拉力为:T=2m1m2g/(m1+m2)=2*10*8g/(10+8)=160g/18=80g/9N.

加速度的求法是把定滑轮看作一个整体来对待,根据牛二定律来求得的,这里不评论其对错。物体对绳子的拉力也就是绳子的张力介于8gN10gN之间,比8gN多了8g/9N,比10gN少了10g/9N,这就是超重和失重吧?反正大家都这么说。

我在想:当两端的物体质量或者说是重量相等的时候,物体平衡,没有运动,这时候的拉力就是相等的,怎么一旦质量或者重量不相等,就出现了“超重和失重”呢?好是奇怪!带着这个疑问,我做了好多次的不准确的实验,结果发现问题出在弹簧秤上。

二、弹簧秤的脾气

弹簧秤是测量重力或者拉力用的(可能是),它要测量,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方向相反的两个力(包括几个力的合力),这两个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个消失,另个随即消失。从平衡理论上来讲,称量物体的过程中,弹簧秤受到的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个力的作用,但奇怪的是,弹簧秤显示的数据却永远是一端的力的大小数值,人们读了它,就说它受到了所示的力。按照这个逻辑,战国时期的商鞅是不会被车裂而死的:四马分尸也好,五马分尸也罢,假设是四马呈十字分尸,每匹马的拉力是1500N,给商鞅的四肢上各连接上一个1600N的弹簧秤,商鞅躯体的最大承受拉力是1800N,那么,弹簧秤上的示数都是1500N,商鞅应该不会被车裂,可事实是真的被车裂死了!看来分析物体所受到的合力是多少,确实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的了,万不可以只谈大小和方向,一看到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就断言“合力”为0 的。个人认为:大小和方向仅在动力学上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物体受力情况都适合用加减法去计算的。两个人用最大的气力拉您的两支胳膊,您一定有种要被撕裂的感觉吧?

似之乎跑题也,我再回去谈——在定滑轮上测物体的受力情况。按我上边第一段的设定,当把弹簧秤挂在m1一边时,我用手使m2静止,弹簧秤上的示数是10gN;当我把弹簧秤挂在m2边时,我用手使m1静止,弹簧秤上的示数是8gN。一般的演示大概如此。

三、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两个同速同向(按绳子的运动方向说的)运动的物体是谁也撵不上谁的

四、释放物体后是谁在指使弹簧秤显示数据呢?首先我们要搞明确的是:弹簧秤的弹簧自己有它自己的能力,它的被迫和自由都是自己说了算!当释放物体后——我们需要闭目遐思——谁在使物体运动、谁在阻碍物体运动呢?个人认为:就是对方啊!因为m1大于 m2,它们的差在使整体运动,m2始终在阻碍运动。所以,重的一边,弹簧秤的示数小了,这是应该的呀,弹簧秤与物体一起作等速运动,阻碍它的力就只有“对方m2”了呀,反之亦如此理矣!我推断:大质(重)量的一边的示数为小质(重)量的数字,反之亦然,它一定不是大于小的小于大的。

弹簧秤不是绳子,它自己的特性欺骗了我们的眼睛和思维(绳子承受的力应该是各力之和),您如不相信我的观点,您就仔细考虑吧!物体放在托盘秤上一起从高处自由下落,指针示数为0,是因为没有一个向上托或拉的力,它们都只有向下的重力,等速同向运动,示数为0还奇怪吗?这就叫“失重”?我看还不如叫“失托”或者“失拉”呢!

谢谢读寒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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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寒门学士 发表于 2005-10-21 14: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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