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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啃“鸡肋”
 
物理大腕原文如下:再论寒门公式
  (先声明一点:只要我把我所有观点列举出来,我立即从本博客退出,至于寒门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则由寒门自己决定吧)


一、关于寒门回复的再探讨:

寒门认为自己的公式和牛顿定律在竖直方向上并不矛盾,理由是:

(1)对竖直向上加速运动时,寒门令μ=1,则寒门公式变为F-mg=ma.此形式和牛顿定律一致.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令μ=1?难道仅仅为了凑数吗?应该不是吧(为了凑出结果而令μ=1不符合寒门的学术水平吧).

下面我按照牛顿定律做一推导:按牛顿定律(这里仅就直线运动且运动方向受一动力和一阻力做一分析),无论何情况,都有F-F=ma成立.则牛顿定律在研究竖直向上运动和水平运动时二者天然地具有一致性(水平方向是摩擦力,阻力自然为μmg,竖直方向上阻力为重力,自然为mg,这里不需要令μ=1啊,只需要分别写出摩擦力和重力的表达式即可)

(2)对竖直落体运动,寒门说要分析物理情景,那么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寒门水平的物理情景中摩擦力可以起两个作用,而在竖直下落时,空气阻力只起一个作用?对于给定的空气阻力,难道不可以写成kmg的形式吗?

换句话说,假设一个10N的物体放在水平面上运动时,受到的拉力假设为8N,摩擦力为2N,则摩擦因数μ=0.2,然后依据寒门公式计算时等号右边为μma.如果这个物体在空气中运动时受到的阻力假设为0.002N,难道其空气阻力系数k是不是可以看做是0.002/10=0.0002呢?为什么水平面上物体受到的摩擦力可以起到两个作用而空气阻力只有一个作用呢?

当然寒门还可以举出其他理由或者把前面自己说过的又重复一遍,但是无论如何无法让我这个“受牛顿毒害多年”的物理界的“反动派”信服啊。

二、关于合力概念。

合力概念我已经重复多次了,当然寒门也应该看了多次。那么您知道合力概念的核心是什么吗?等效就是其中的核心(为简单起见,我们只讨论质点,而且只有同一直线上的两个力作用)。仍看我们讨论的水平面,动力是拉力F,阻力是摩擦力f(在没有受到其他力——当然重力、支持力除外——的特定情况下,摩擦力才能写成μmg),所谓合力的等效理所当然是合力与二分力产生的加速度相同,否则怎么说是等效呢?

具体到我在前面举的例子,拉力是8N,摩擦力是2N的情况。这两个力使物体产生的加速度应该和一个6N的力对同一物体产生的加速度相同啊。换句话说,此物体目前水平受到2力作用。合力为6N,则将此物体放在光滑水平面上时(此时摩擦力为0)物体如果仅受到6N的拉力,加速度仍和原来一致。甚至无论将物体放不放在水平面上,只要合力是6N,加速度大小就一样(这里我们没有讨论合力和加速度方向问题,但很显然加速度和合力方向一致)

但是按照寒门理论,合力的等效作用何在?(按寒门公式,物体受重力假设为10N,拉力8N,摩擦力2N。则加速度为30m/s2;而物体放在光滑水平面上时受到6N的单一拉力则加速度为无穷大)

三、关于斜面运动

我记得寒门好象是承认斜面上物体运动符合牛顿定律的(应该我没有记错吧)。那么在斜面上运动物体我有如下疑问:

(1)斜面上物体不但受自身重量而且还受到拉力情况(当然摩擦力及斜面支持力仍然存在)物体运动方程应该怎样?

(2)斜面上物体受到的各个力分别向水平和竖直方向分解后,物体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运动方程又怎样?

(3)斜面上这时的阻力都是摩擦力,则水平面上摩擦力的两个作用是否都能体现?

四、关于连接体。

如图:甲乙两物体叠放在一起,甲乙质量分别为m1和m2,甲和桌面摩擦因数为μ1,乙和甲之间最大静摩擦因数为μ2。一般来说,两个摩擦因数不相等(假设地面为光滑的冰面,甲为钢铁,乙为棉花,则可以肯定μ12)。下面我们分别用牛顿力学和寒门公式,并且都用整体法和部分法计算甲被拉力F拉动时(此时设甲乙运动状态相同,比如加速运动的小车内货物没有在车厢内滑动的情况)加速度和摩擦力情况。

则按照牛顿力学公式,如果以整体法计算,明显地F-μ1(m1+m2)g=(m1+m2)a,此为式。而按牛顿定律以隔离法计算时,对甲有F-f-μ1(m1+m2)g=m1a,此为式;对乙有f=m2g,此为式。则将代入后(f为甲乙间摩擦力,甲对乙摩擦力和乙对甲摩擦力为一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其大小相等,当然由于甲乙共同运动,摩擦力是静摩擦,也就不一定是μ2m2g)成为F-m2g-μ1(m1+m2)g=m1a,整理后即得F-μ1(m1+m2)g=(m1+m2)a。可见按照牛顿定律,无论整体法还是隔离法,计算的结果都是一致的(具体结果我就不计算了,寒门应该能从上面的式子中得到加速度和甲乙间摩擦力的结果)。

而按照寒门公式,如果用整体法分析,可以得出F-μ1(m1+m2)g=μ1(m1+m2)a,此为式。这一点是显然的,任何人都可以从寒门公式的出这一结论。但是如果用隔离法分析,也就是对甲乙分别进行受力分析,我糊涂了。按照我对寒门公式的理解,对于下面的物体甲,其动力学公式应该是F-μ1(m1+m2)g-f=μ1ma还是别的形式呢?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摩擦力是静摩擦力(甲乙相对静止),对乙物体是应该f=m2a还是f=μ2m2a?而无论哪种情况,将乙的动力学方程代入甲中也得不到啊。莫非f=μ1m2a?可是为什么呢?f是甲乙间摩擦力,为什么要用甲和水平面间的摩擦因数?

当然以上推理隐含了这样一个假设,即在此情形中甲乙间摩擦力是一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二者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同一直线(当然是一个由甲作用在乙上,另外一个由乙施加给甲)。寒门也许会认为甲对乙的摩擦力和乙对甲的摩擦力本来大小就不相等(所谓要分析物理情境者也)。那么就请寒门用隔离法告诉我这两个摩擦力的大小究竟分别为多少吧。


希望早日看到寒门对此问题的解答(如以前寒门曾研究过这一问题就请给个链接)。

阅读了寒门后面的一些回复,您不觉得自己的理论就像打了许多补丁的东西吗?

寒门的话:因为此大腕分了四个小题目,寒门便也用4个回之

  1、在大腕的帖子中已回,不再赘述

  2、合力已谈N遍,但,关于等效问题不得不重谈。此前,已经劝说过大腕,不要把合力与某个力混为一谈,可没有起作用。请大腕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有3个质量都是1千克的形状完全相同的物体,把它们分别放在滑动摩擦因数为0.2、0.4和0.8的平面上,当分别施加8、10和14N的水平拉力后,它们的合力都是6N,按照大腕的说法,“甚至无论将物体放不放在水平面上,只要合力是6N,加速度大小就一样”。大腕你想啊,1、为什么质量相同的物体,放在不同的平面上,所需要的拉力就不同了呢?2、假如----大腕喜欢用假如,寒门也用一次。假如把后边两个的摩擦力的大小与第一个相比较,在滑动摩擦因数为0.2的条件下,4N和8N的摩擦力应该分别是质量为2千克和4千克的物体产生的,按照“力一定时,加速度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的现象,它们的加速度应该不同啊!

  3、

大腕问:(1)斜面上物体不但受自身重量而且还受到拉力情况(当然摩擦力及斜面支持力仍然存在)物体运动方程应该怎样?寒门答:F+mgsinα-μmgcosα= m(sinα+μcosα)a 

大腕问:(2)斜面上物体受到的各个力分别向水平和竖直方向分解后,物体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运动方程又怎样?寒门答:若是自由下滑,mgsinα-μmgcosα=m(sinα+μcosα)a   N1+N2=0

大腕问:(3)斜面上这时的阻力都是摩擦力,则水平面上摩擦力的两个作用是否都能体现?

寒门答:能!

 4、请教大腕,你没有当“大腕”以前,乘过公共汽车吗?若是乘过,假如你与所有的乘客在车上一起用力向后拉汽车,汽车的牵引力变小了,速度变慢了吗?若说没有,那么,“有F-f-μ1(m1+m2)g=m1a,”中的f作何解释?(“对乙有f=m2g,”大概是笔误吧?)代入后(f为甲乙间摩擦力,甲对乙摩擦力和乙对甲摩擦力为一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其大小相等,当然由于甲乙共同运动,摩擦力是静摩擦,也就不一定是μ2m2g)成为F-m2g-μ1(m1+m2)g=m1a,整理后即得F-μ1(m1+m2)g=(m1+m2)a代入后求的不是“甲”的方程吗?怎么与整体的F-μ1(m1+m2)g=(m1+m2)a。一样了呢?很是奇怪!若说甲的就是整体的,那么,你用隔离法还有什么用?与你的反“驳斥”过程中,寒门真是长了不少见识!谢谢啊。

[ 阅读全文() | 回复(6) | 引用通告() | 编辑

  Post  by  寒门学士 发表于 2006-9-14 9:31:20
  Re:再啃“鸡肋”
  大腕说:“怎么好几天不来?退却了吗?”寒门答:难道你大腕能的连别人的周六日休息和处理事情的权利都要干预吗?
大腕说:“ 如果必须用过激的话才能使您回复我的文章,我后面就不客气了。 ”寒门答:哈哈,自始至终,寒门就没有把你当有气候的宝贝看,你有什么过激的话尽管说来,只要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静候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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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19620120发表评论于2006-9-18 15:11:54
  Re:再啃“鸡肋”
  如果必须用过激的话才能使您回复我的文章,我后面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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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物理大腕发表评论于2006-9-17 11:45:12
  Re:再啃“鸡肋”
  怎么好几天不来?退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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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物理大腕发表评论于2006-9-17 11:43:51
  Re:再啃“鸡肋”
 

我要写的东西当然和您的帖子有直接的关系,为了引起您的重视,我甚至用了“针锋相对”这样的题目。我感觉如果不把问题说透,简直是对我多年物理学习以及几百年来科学界的耻辱!至于您是否放弃自己的观点,则您自己看着办。

我说过,决战的时候到了,因为我准备从多个角度全面驳斥您的观点,希望到时候您不要强词夺理地狡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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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物理大腕发表评论于2006-9-15 20:54:42
  Re:再啃“鸡肋”
 

寒门已工作了25个春秋,为人的原则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待同志和朋友从来都是以诚相见、肝胆相照的,同样,盼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同志们的信任和拥戴。假如,假如没有大腕您的“驳斥”、“误人子弟”]枉为人师“等等的令人伤感的话的话,寒门是绝对不会反唇相讥的,这不符合寒门做人的准则和性格,在回复您的时候,总有一种负罪感,也请大腕谅解一二。

再,您想写那三篇稿子,只要不与寒门的平面”邪说“有直接关系,建议不要牵扯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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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19620120发表评论于2006-9-15 10:13:35
  Re:再啃“鸡肋”
 

先感谢寒门看出了我的一个笔误(实在是我的低级失误);

再对以前我曾经质疑寒门用“揭秘”而非“揭密”而说一声抱歉,应该用“揭秘”的。

我说过我要删除一篇文章,目前初步计划是删除那篇文章后重新发表三~四篇帖子,分别是:

1、关于落体和竖直上升运动的问题;

2、关于斜面;

3、关于连接体。

我已经把后面文章要讨论的范围写下来了,当然我也注意到了寒门对我那篇文章的一些回复(我们不要进行学术外的争论了吧,集中点精力吧),我会在后面的文章中适时地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我曾经问过两遍寒门是否ok,这次我就不问了吧,免得寒门又说“不ok”,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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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物理大腕发表评论于2006-9-14 2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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