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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是第一生产力 |
| singing1991 发表于 2006-12-25 7:58:16 |
“关系是第一生产力”。售房的小伙子这句话一说出来,我立即感叹太精辟的一句话了! 在几十平方的小房子里窝居了十年,我们终于咬着牙,下决心买房子了,凭我们夫妻两个一个月几千元的工资,当然拿不出三十几万,贷款吧!电视上不是说了嘛,贷款买房还有助于家庭团结呢!(自我安慰) 经过了半年多的运筹帷幄,终于到了办贷款手续的日子了。整整一个上午填了上百张表,终于可以拿给这个所,那个局,交手续费办手续了。没想到好事多磨,一个填错的名字让我们两口子傻眼了。当初,结婚时,没想到今天要用它啊,随便写了一个名字,当然是音同字不同了。现在,办手续的说了此人非彼人,也就是我非我了。我说这就是我啊,你对对照片,真的是我啊!人家说了只认字不认人。天啊,活了三十几年的我忽然就不是我了。不过人家自然有人家的道理,制度嘛!规定嘛!写保证,按手印,都不行,人家一概不理。没办法去民政局改吧。 于是冒着严寒来到了民政局,民政局的屋内开着空调,温暖如春的。有高高兴兴开结婚证明的,也有阴沉着脸办离婚的。走到一个空闲一点的办事人员面前,说明来意,没想到人家一口回绝,说除非到公安局开证明,也好,能办就成,去吧!来到公安局,气氛本来就有点那个,一个个的脸都是长长的。说出来的话更是掷地有声,证明不可能开,负不起法律责任,对我们说再去民政局吧,他那儿不用负法律责任。都提到法律责任了,谁还敢说什么。杀回民政局吧,民政局还那句话,不行。他们也要负不起责任,急得我,差点就喊人家大爷了,我媚言奴骨地求了半天!谁说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包公,今天我遇到好多个了,都铁面无私。无奈我半开玩笑地说:要不,我们离婚再领一个结婚证吧。没想到,人家说,你这个离婚证也办不出的。我一听苦笑不得,老公笑了,哈哈,你注定我跟我一辈子啊!说笑归说笑,事情怎么办。老公不耐烦地说不办了,不买了。我说还能永远不买房啊!要不找找熟人吧!老公想了想说只好这样了!幸好有个同事的亲戚在某某局,正好负责此事。 没想到,事情出奇的顺,几分钟后,人家通知我们去办手续了。又填了十几张表后,我亲手写下了几张具结保证书,签名,按手印,有点杨白劳的感觉。一切搞定了。售房的小伙子很幽默,对我们说:“老师们,知道了吧,关系才是第一生产力啊!应试教育毫无用处啊!”我连连点头称是。老公的总结是:凡事都必须规范啊!我的感觉是:中国的事说不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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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系是第一生产力 |
| renxl发表评论于2006-12-29 18:40:10 |
| "关系是第一生产力",太经典了!现实中公平的事情太少了,几乎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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