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