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价值几许?
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大多数人都知晓。这是西方打破人中世纪人的不平等后首先提出的口号。这又不仅是一句口号,而是贯穿于近代西方历史的一个原则,人们为了这一生而平等不断争取个人的尊严、国家的独立。某种意义上,美国独立战争既是典型的例证。
然而人生而平等,不仅属于西方,东方亦应如此(现不管是否亦是如此)。我们国人也应该是出身平等的。然而,呈现于世人眼前的,常常是以现实的不平等抹杀了这一平等原则,悲哉!近日,看到一篇报道,不幸从反面又一次印证了这一现象。报道称一女孩因被拖下河溺水身亡,因其农村户口,家属只获3万赔偿。按照现行国家赔偿规定,农村人和城里人获赔金额和标准是不同的。如果那女孩不是农村户口,其赔偿金可能会多得多。这样的标准,无疑是对人人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我想,不论高低贵贱,人人都要出生;不论地位高低,人人都会死亡;在人的生命面前,人人都是一个独立平等的个体。而这种为不同的生命群体制定不同价格标准的做法,是古代传统社会的行径,明显与现代和谐社会的价值观相违背。
难道就因为她的出身为其定价试问,这样明显不公平的法律制度人们怎能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