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的艺术特征
“表现主义”的概念最初是运用在绘画评论中。1901年,法国画家朱利安·奥古斯特·埃尔维在巴黎“独立沙龙”展出了8幅作品,被称为“表现主义”绘画。1911年4月在德国柏林第22届画展的前言中,表现主义一词又再度出现,用来描述一群法国年轻画家(其中包括毕加索)的绘画特色。而在文学批评界,表现主义一词则在1911年7月正式出现在德国,并在此后的几年中获得了更广泛的认可。表现主义是一种反传统的现代主义流派,它在绘画、文学、音乐、电影等艺术形式中均有不同的表现。其特征表现为:(1)在思想上不满社会现状,要求改革,要求“革命”。(2)在创作上不满足于对客观事物的摹写,要求表现事物的内在实质;要求突破对人的行为和人所处的环境的描绘而揭示人的灵魂;要求不再停留在对暂时现象和偶然现象的记叙而展示其永恒的品质。(3)在具体表现手法上,强调主观想像,强调对世界的虚拟和变形的夸张与抽象,强调幻象在文学想象力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