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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的“兴、观、群、怨”说
 

《论语》的“兴、观、群、怨”说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在《论语·阳货》里提出来的,文中说:“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用现代的话简单地说。兴,就是说诗歌有感发人的精神的作用,可以引起人的联想;观,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观察社会现实的作用,能看到世风的盛衰得失;群,就是说诗歌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就是说诗歌可以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的社会和不良的政治。孔子的“兴、观、群、怨”说集中概括了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成为后世文学批评的一个标准,影响了我国文学中现实主义传统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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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djszqy2003 发表于 2007-4-10 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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