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县新课程新理念教育教学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细雨轻寒 发表于 2007-4-3 14:09:02 |
各乡镇教体办、局属有关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 为推动全县中小学教学创新年活动的广泛开展,总结交流新课程改革工作中的经验,探索深化课程改革的新思路、新方略,督促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新课标,不断完善和创新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推动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决定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和相关民办学校,开展“新课程、新理念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校教干教师。 二、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涵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各个领域,重点关注全县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新思路、新举措,可以选择我的教材观、课堂观、学生观、评价观和质量观为话题,就德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某一侧面的某一具体问题为论题,在深入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撰写论文,文体可以是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教育叙事、教学随记、教学心得和教学反思等,表达方式可议论、可叙事、也可以叙议结合。 1、德育。如德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德育活动的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学科教学德育渗透的形式和手段、家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儿童教育、生命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等。 2、教学。如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课堂教学的预设与生成、学科间的沟通与整合、作业的改革与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与教学风格、高中新课程模块教学的有效性实施和基本能力学科教学研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等。 3、教研与培训。如校本研训形式的改革与创新,校本研训的有效途径与经验,课题研究的成果、误区与对策、高中新课程实验与新高考的对接研究等。 4、评价。如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当前学生评价实施中存在的误区及对策,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教师评价的新标准、新体系、新模式,学校评价改革的方向及途径等。 5、管理。如校长在课程改革中的角色定位,农村学校课程改革与管理的新理念、新经验,构建学习型校园的新举措,学校管理、教学管理、班级管理理念与模式的创新、新课程改革制度与保障机制的建设等。 6、课程。如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及对实践的指导,高中新课程结构的设置与实践研究,课程资源的整合、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开发、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 三、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符合新课程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观点正确、鲜明,数据准确,实例典型,理论联系实际,有特色。 2.格式要求: (1)文章正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使用word文稿A4纸打印 (正文内不准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等) 。 (2)文稿封面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字数在3000左右。 (3)作者必须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和独创性负责,如发现抄袭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并且在四年内禁止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一切评选。 四、数量分配与上报时间 局属各高中每校20篇;局属各初中、实验小学、英华学校、鲁山学校每校15篇;各乡镇初中以学校为单位,每校10篇;各乡镇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每乡镇10—15篇。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和评选工作,择优足额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县级评选,务于4月2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参评论文报送县教研室。 五、评选与设奖 1. 县教研室将组织评委对各单位选送的论文进行严格评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2. 对荣获一等奖的优秀论文,将推荐在《淄博课改通讯》等杂志发表。 3.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研室办公室联系。 |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