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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举办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
| 细雨轻寒 发表于 2007-9-17 17:25:42 |
实验小学举办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目的 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改革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实验和推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发挥蕴藏在我校教师中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校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总结、推广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二、奖项设立 评选活动对参评自制教具设立一、二、三等奖。 最终成绩记入教师的年度考核成绩。 三、评选范围、分类 (一)评选范围 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的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段(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自然(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技术(JS)、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如:外语(WY)等)。 四、活动要求 (一)参加人员:40周岁以下教师、3-5年级学生。 (二)教师每人至少交一件作品,学生按班级每班至少交一件作品。 (三)自制教具不限数量,9月24日前上报作品。 (四)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 (五)教具作品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合作作品的制作者不得超过3 人,每名制作者都须全面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六)一个教具名称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 (七)自制教具的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五、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六、评选方法 1.学校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在现场操作、演示、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自制教具的各个奖项。 2.获得一等奖推荐参加县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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