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把老师置于尴尬的境地,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工作是个神圣的工作,没有教师心灵的自由,就不可能培育出心灵丰满的个性鲜明的人。如果教师心理压力过大,思想高度紧张,在教师焦躁不安的潜移默化下,学生就不可能人格高尚,精神丰富,体魄健康。由于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所以一旦有学生教育不好,那就是教师的责任。当这样的观念在社会上确立以后,社会对教师的评价,就会自觉地运用这个标准。一个没有责任感的老师,也许经过考评,会增加教师的责任意识,树立责任感。但是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的老师,如果没有能够转化某一个特定的差生,哪个一向优秀的老师就陷入到尴尬的境地。这样就增加教师的心理负担,使太阳地下最光辉的职业蒙羞。
② 误导了管理者的目光,使差生转化工作关注的目光上移,有学生层面,转移到老师层面,不利于学生转化工作的开展。这个理念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差生转化,而实践这个观点的过程,有可能引导管理者,只研究教师的教育行为,而不去关注斜长石的学习行为和思维方式、个性特点。最终是教师在层层的重压下精神崩溃,学生在有心理疾病的老师功利主义的引导下走上邪路,毁了老师也毁了学生。
③ 对于教育政策的落实不利。教师是教育教学过程的主导力量。为了使学生学有所成,也许要急功近利,就会采取一切措施,力争在能够考核量化的方面,立竿见影,早出成绩。这样老师的压力,就变成了学生的压力。教育就回到了从前应试教育的窠臼里。教师苦教,学生苦学,领导苦管;甚至会出现教师拼命教,学生拼命学,领导拼命考核(管)的局面。学生课业负担的加重,就成为一句空话,素质教育就成为在高空中随风飘荡的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