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谈论的叙事是“小叙事”。叙事研究的三个元素,也只是说:“小叙事的三个元素”:
1.叙事研究看起来是说“事”,其实是写“人”。
1.1写一个或几个的人生活故事,如果写很多人,应该有“主角”,由某个或几个“主角”带出其他人的故事。为什么有些文章读起来让人感觉很辛苦很疲倦?为什么有些研究报告看起来不能牵动人心不能引起共鸣?常见的缘故是:这些研究和报告可能只见森林或者树木,而不见森林或者树木中的人或者人群。森林或树木并没有发生什么故事,而是森林或树木中的人群发生了某些故事。这才有叙事的必要,这也是叙事的目的。
1.2写人的时候,不只是写这个人遇到了什么意外,做了什么努力,重要的是写这个人的内心体验与感受。可是,在写这个人的内心体验与感受时,写作者会遇到一个技术难题:观察者能够看到的往往只是他人的行为,几乎无法“看见”他人的心理体验和感受,这使叙事研究有时不得不以来猜测和想象。叙事研究并非简单地“面向事实本身”,而是面向事实之后,经过回忆、想象的加工,然后再制作相关的故事。即是说,叙事作品并不像摄影机那样对面前的事实保持忠实的记录和摹写,而是“看见”事实之后立刻让事实悄悄地退到幕后,让事实暂时处于消失状态。事实消失之后,观察者眼前是一片空白。这空白地带就为观察者重新建构曾经面对的事实提供了想象的空间。这样看来,叙事作品的基本制作过程是:“面向事实本身——暂时离开事实——以回忆和想象重新建构事实”。
2.由这个人带出相关的事件,带出他/她的个人生活故事和时代事件。任何人总是生活在人群中,任何人群总是生活在历史中。人在世界中,他可能孤独,有可能无助,但他是在人群中的孤独,是在人群中的无助。叙事作品表面上看可能是写某个人,实际上是在悄悄地讲述某个时代的故事。能够流传的故事,常常是那些写了某个时代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小说、电影、戏剧,都可算是人类的历史著作。相比之下,那些宏大的用规范语言和考证的样式写成的历史著作可能都是一些经过官方的加工之后的伪作或作伪。宏大叙事的危险,也就在于它常常可能用宏大的堂皇的政治事件淹没或掩盖了真实人群的日常生活。
3.这个故事是有情节的。
3.1它的情节是由一个或几个“意外事件”构成的。没有意外事件,叙事就失去了引起关注的理由,叙事作品也几乎不可能发生。这个意外的事件既发生在熟悉的日常生活中,又给日常生活“带来陌生感”。
3.2它的情节是有一个或几个“本土概念”、“本土话语”或“象征性事件”构成的。
3.3它的情节说白了是由一个或几个冲突构成的,而且多半是人性内在的冲突或内在的欲望。它让那些隐藏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的“神秘”力量悄悄地显露、敞亮、揭发出来。如果某个叙事作品的制作是成功的,这叙事作品必显露出人的本真状态: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一面是火焰,一般是海洋;一边向往孤独,一边渴望狂欢。有时为了叙事的需要,作者常用的技巧是:寻找几个不同性格、不同追求、不同信仰的人,用这几个人来分别代表人性中的内在冲突。人类为什么有这些“冲突”?这些“冲突”不过是一种表象,真实的内涵是人总是有多种的“需求”或“欲望”。
教育学曾经用显白的话语把这种需要、欲望以及相应的冲突说出来:所谓“德”、“智”、“体”、“美”、“劳”。
“德”源自人类对自然的妥协以及与之相关的对“秩序”、“安全”的渴望;
“智”源自人类对自然的警惕和对抗以及与之相关的对“技术”、“知识”的依赖;
“体”源自人类对性爱的本能渴望以及与相关对“力量”的崇拜;
“美”源自人类对物体的玩赏态度以及与之相关的对“游戏”的向往;
“劳”源自人类对物资占有的基本需求以及与之相关的对“收获”或“不劳而获”的想象。